店长和会计勾结,侵占超市的营业款,在一年半的时间里,两人将21万余元捞进了自己的腰包。近日,这个店长吕某因犯职务侵占罪,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被处没收财产4万元。
26岁的吕某来自南平,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,他在厦门一家连锁超市先后担任了3家分店的店长。在这期间,吕某和超市会计何某(另案处理)相互勾结,多次采取不缴或少缴营业款的方式,将分店营业款占为己有,并与何某私分。
此外,2009年9月,吕某在担任分店店长时,还利用缴纳分店物业管理费等款项的职务便利,虚报水、电等物业管理费1300多元。今年2月,吕某在南平老家落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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